更新时间:2024-11-05 14:47
藏族(藏文:བོད་པ་ )是中国的56个民族之一,是青藏高原的原住民。在中国境内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四川省西部,云南迪庆、甘肃甘南等地区,此外印度、不丹、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等地区也有藏族分布。拉萨是藏族人心中的圣地。目前全世界藏族人口约750万左右,中国境内约700万(2016年),藏裔人口保守估计在1000万以上。
“藏”为汉语称谓,自称“番”,(藏语音为“博巴”)。藏语对居住不同地区的人有不同的称谓:居住在西藏阿里地区的人自称为“堆巴”,后藏地区的人自称为“藏巴”,前藏地区的人自称为“卫巴”,居住在西藏东境、青海西南部和四川西部的人自称为“康巴”,居住在西藏北部及川西北、甘南、青海的人自称为“安多哇”。“巴”、“哇”藏语意为“人”。
藏族他称亦很多:唐宋时称“吐蕃”,元代称“吐蕃”、“西蕃”,明清时期称“西蕃”、“图伯特”、“唐古特”、“藏蕃”、“藏人”等。
藏族最早起源于雅鲁藏布江流域中部地区的一个农业部落。据考古发现,早在4000多年前,藏族的祖先就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息繁衍了。据汉文史籍记载,藏族属于两汉时西羌人的一支。藏族的先民们像许多经历石器时代的先民一样,他们先经过群居采集、狩猎生活阶段,逐步学会了饲养和农耕。雅鲁藏布江南岸雅隆地区的藏族先民后来又分成六部,即六牦牛部诸部落。公元6世纪,雅隆部落首领做了部落联盟的领袖,号称王(藏语音“赞普”)。此时已进入奴隶制社会。
据藏文史籍记载,吐蕃王室的始祖崛起于西藏山南地区的雅隆河谷,为“六牦牛”部的首领,在松赞干布以前已传20余世。当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从最初几代首领的母子连名中,还可以看到曾经历母系氏族阶段的痕迹。
公元6世纪,山南号称“悉补野”部的首领与邻部结成联盟并尊为盟主。当时,西藏境内另外还有“羊同”、“澎波”、“苏毗”、“工布”等10余族部,均已进入奴隶制社会。雅隆部落首领成为部落联盟领袖,号称“赞普”(王),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
公元7世纪初,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唐朝(618-907年)建立起强大的统一政权,结束了中原地区300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兼并10余个部落和部族,统一青藏高原,正式建立了吐蕃王朝,定都逻娑(一写逻些,即今拉萨)。松赞干布在位期间,锐意修好唐廷,吸取唐朝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政治文化成果。于公元641年迎娶了唐太宗的宗女文成公主。松赞干布还从唐朝引入造酒、碾磨、纸墨等生产技术,遣贵族子弟到长安(今西安)学习诗书,聘汉族文人入蕃代典表疏,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保持了友好关系。唐高宗封松赞干布为“附马都尉”、“西海郡王”,后又晋封为“宾王”。松赞干布奠定了吐蕃与唐朝200余年频繁往来的“甥舅亲谊”。
公元710年,唐金城公主携带绣花锦缎数万匹,工技书箱多种和一应使用器物入蕃,嫁吐蕃王赤德祖赞。金城公主入蕃后曾资助于田(今新疆境内)等地佛教僧人入蕃建寺译经,并向唐朝求得《毛诗》、《礼记》、《左传》、《文选》等典籍。公元821年,吐蕃王赤热巴巾三次派员到长安请求会盟。唐穆宗命宰相等官员与吐蕃会盟官员在长安西郊举行了隆重的会盟仪式。次年,唐朝派刘元鼎等人到吐蕃寻盟,与吐蕃僧相钵阐布和大相尚绮心儿等人结盟于拉萨东郊。此次会盟时在唐长庆元年(822年)和二年(823年),史称“长庆会盟”。会盟双方重申了历史上“和同为一家”的“甥舅亲谊”,商议今后“社稷如一”。记载这次会盟内容的石刻“唐蕃会盟碑”共有三块(也叫“长庆会盟碑”、“甥舅会盟碑”,就是第八次会盟后所立),其中一块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此后的三、四百年间,藏族与北宋、南宋、西夏、辽、金等政权都有着密切联系。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因王室内讧和部族之间、边将之间的混战而分裂瓦解,出现众多互不统属的地方势力。它们各占一方,互相征伐,争战不已,竟持续了400来年。与此同时,从公元10世纪至12世纪,藏传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
从9世纪末开始,藏族内部矛盾逐步加深,藏区陷入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并形成“阿里王系”及(后藏)“亚泽”王系、(山南)“雅隆觉阿”王系和(前藏)“拉萨王系”等。它们各自为政,不相统属,有时还常常为各自利益互相侵袭劫掠,大小战争频繁。
这一时期,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藏传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在宋金时代,藏族各地方政权又加强与中央政权的联系,有些地方首领受到中央政权的册封。“茶马互换”等藏、汉贸易有了较大发展。
1244年秋蒙古宗王阔端代表蒙古汗廷与西藏萨加派活佛萨迦班智达在这块土地上成功举行了“凉州会盟”。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国号为元,乌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区)、朵甘等地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国的一部分,西藏地方从此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元初,首次设置中央机构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宣政院使(主管官员)一般由丞相兼任,副使由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
在西藏清查民户、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在西藏颁行。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乌思藏、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升降、赏罚,皆听命于中央。
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均直属宣政院管理,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三区喀”。就今西藏自治区的地域而言,当时分归其中两个宣慰使司管辖——今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归乌斯藏宣慰司管辖;今昌都一带及那曲地区东部归朵甘宣慰司管辖。元朝在乌思藏等地清查户口,确立差役,征收赋税,建立驿站,派驻军队,镇守边疆。乌思藏宣慰司设在萨斯迦(今西藏萨迦),下设13个万户府和若干个千户所,并征收赋税。元代的这一划置,成为此后西藏行政区划沿革的基础。
公元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
明朝没有沿用元朝的职官制度,而是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明朝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颁给他们印章和封浩,命其管理各自的地方,其职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
在行政区划与军政机构设置上,明朝在西藏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在元代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明朝设立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后来,又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其下设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各级军政机构的官员,均封委当地的僧俗首领出任。各级官员之任免、升迁,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并颁授印诰等。
清朝统一中国后,藏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清政府在中央设理藩院,负责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务。并正式策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为达赖喇嘛(1653年)和班禅额尔德尼(1713年)。扶持了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黄教势力,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直接管理。1725年,清朝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两年后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清朝又在西藏设立了噶厦政府,政府中设四名噶伦,正式授权达赖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政教合一的制度从此正式确立。
1792年,清朝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边防、财政、司法、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的职权。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区历来与西藏关系密切,这些地方各民族杂居,清朝政府分别命西宁办事大臣和四川总督直接统辖,管理方法仍沿用元、明土司制度,以后又在西南藏族地区推行了改土归流。
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角逐的场所,1888年,英国侵略军发动对西藏隆吐山的武装进攻,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军和英军展开激战;1904年,英国军队又侵占了西藏的江孜,西藏人民奋起反抗,由于敌强我弱,江孜保卫战失利,英军长驱直入,一度占领了拉萨。如《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中英会议藏印续约》、《拉萨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等。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有管理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地方事务的专门行政机构。1929年,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蒙藏委员会,是年,建青海省。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1954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和委员。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标志着西藏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唐中叶时,吐蕃占领河陇,“华人百万皆陷于虏”。在吐蕃长达七十余年的统治下,由于吐蕃统治者强行推行“蕃化”政策,河陇地区的汉民绝大部分都已经“吐蕃化”了。《长编》卷320中记载了吐蕃四族中的二百三十余户,而口数达到“二千余口”,平均每户近十口人;又有居住在黄河北面的吐蕃哩努卜密桑一家有“十五口”。
北宋时期安多藏族人口的统计数大约是210万人。虽然得不出金代全部吐蕃人口的数据,但金朝辖下黄河以南的地区吐蕃人口数与北宋相差不远,如果加上金统治的其他吐蕃地区及西夏、南宋统治的吐蕃地区的人口,推估金、夏及南宋三政权统治下的吐蕃人口可能比北宋少,因为这一期间的宋金、金夏战争致使安多藏区人口减少。
西藏和平解放后,藏族人口的比例略有上升,其中藏、川、青三省区藏族自治地区人口的规模、比例均大大超过汉族;1964年以来的人口普查表明,全国各藏族自治地区除甘肃的甘南州、天祝县外,藏族人口无论规模或比例在所有年份均大大超过汉族,特别是在西藏自治区,藏族人口一直占绝对多数。1982年以后,这些地区又出现了藏族人口比例上升,汉族比例下降的趋势。
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藏族总人口达到628.2万人;其中0-14岁比例为25.6%,超过全国平均数据。生育率为1.60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人口占全国0.4713%,是中国第八大民族。
根据《2021中国统计年鉴》,藏族总人口为7060731人,其中男性3518532人,女性3542199人。
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及青海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东地区。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甘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以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在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下,生产力十分低下,农业生产以种植青稞为主,使用铁制或木制耕具,犁地用二牛抬杠,播种一般为撒播,耕作粗放,产量很低。牧区工具更为简陋,铁制工具较少,多用牛毛或牛皮为绳索、口袋,用木制的奶桶、驮鞍等,揉制皮革和取毛都用手工。一般随季节轮牧。手工业主要聚集于大城镇和大寺院周围,从事纺织、木、铁、陶、石等手工业的匠人使用的工具及操作技术落后。藏族家庭手工业占有重要地位,举凡盖房、制木器、纺线、织氆氇、硝皮、打酥油等,均由家庭成员或邻里换工完成。有狩猎及挖药材等副业。商业不发达、小额贸易一般通用银元,大多以物易物,区域性的大宗土特产贸易则为极少数的大领主所垄断。
要特别值得说明的是高原畜牧业,它是藏族传统生产中的主要部门,至今在生产中所占比重仍略大于农业。高原畜牧业生产有多种,牧区主要是按季节轮流转场放牧的半定居游牧类型,半农半牧区和农区则为定居游牧及定居定牧类型。畜种类型主要有藏绵羊、藏山羊、黄牛、犏牛、牦牛、野牦牛、马、骡、驴等。驯养牦牛,培育犏牛,种植青稞,是藏族人民在人类文明史上的特殊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省藏族地区先后获得解放。藏族地区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大力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统一战线和宗教信仰自由等项民族政策,带领藏、汉等族干部、人民群众,团结僧俗爱国民主人士,进行基层政权建设,安定社会秩序,发展农牧业生产,开展文教卫生工作,促进民族贸易,修筑公路、桥梁等,为顺利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和社会改革,奠定了基础。
民主改革前,1959年,西藏的生产总值仅为1.74亿元,人均142元。封建农奴制度的废除,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2007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342.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9年增长了59倍,年均增长8.9%。
语言
藏语在语言学上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下的藏语支。藏语支包括藏语、门巴语、珞巴语、普米语和嘉戎语等。藏语支各语言的主要特点是:有丰富的复辅音声母、有较多的单辅音和复辅音韵尾、声调发展不平衡。如藏语中有30个辅音字母,4个元音字母。
文字
“藏文”一词写作“bod-yig”,意为“藏族的文字”。藏文作为藏族人民的书面交际工具,历史之悠久在国内仅次于汉文。它是一种拼音文字,属辅音文字型,分辅音字母、元音符号和标点符号3个部分。其中有30个辅音字母,4个元音符号,以及5个反写字母(用以拼外来语)。
辅音字母每4个字母为一组,共7组半。每个字母的实际读音古今有别、方言有异,但均附带有一个元音a。元音字母,意为“悦耳的字”,是相对于辅音字母而言的。因元音发音时无阻碍,悦耳动听而得此名。标点符号,意为“分界线”或“分界符号”。藏文标点符号形体简单、种类极少,而且,其使用规则也与其他文字的标点符号有别。藏文标点符号共有6种形式,其中音节之间的隔音符号使用频率最高。此外,还有云头符,用于书题或篇首;蛇形垂符,用于文章开头处;单垂符,用于短语或句终;双垂符,用于章节末尾;四垂符,用于卷次末尾。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便于更加准确地表达语义,藏文中已开始借鉴并使用西方文字的标点符号。
藏族文学丰富多彩,包括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在数量上居中国少数民族前列。《格萨尔王传》是民间说唱体英雄史诗,它是已知世界上最长的说唱史诗;藏族文学经典《仓央嘉措情歌》也已享誉世界。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男装雄健豪放;女装典雅潇洒,尤以珠宝金玉作为佩饰,形成高原妇女特有的风格。
藏族服饰的基本特征是长袖、宽腰、长裙、长靴。这较大程度上取决于藏族人民所处生态环境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穿用这种结构肥大的服装夜间和衣而眠可以当作棉被抵御风寒;袍袖宽敞,臂膀伸缩自如,白天气温上升更可脱出一个臂膀,方便散热,调节体温。所以,脱掉一只袖子的装束便形成了藏族服装特有的风格。
藏族服饰多姿多彩,其特点还突出地表现在色彩的搭配和构图上。文艺表演和节庆活动时,各式色彩明艳的藏族服饰都会成为焦点;而藏族民众日常的服装则以蓝色、白色为主,配之以艳丽的腰带或花边。在牧区,藏服的花边常用蓝、绿、紫、青、黄、米等色块,依次组成五彩色带。女皮袍常用十字纹样的花领袍,给人以“慈善”、“爱抚”的联想。此外,藏族服饰还大胆地运用红与绿、白与黑、赤与蓝、黄与紫等对比强烈的颜色,配色大胆而精巧。
藏族同胞特别重视“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
藏帽式样繁多,质地不一。有金花帽、氆氇帽等一二十种.藏靴是藏族服饰的重要特征之一,常见的有“松巴拉木”花靴,靴底是棉线皮革做的。
藏族男女特别讲究饰物,饰品的质地有银、金、珍珠、玛瑙、玉、翡翠、珊瑚、琥珀等等,广泛运用于头饰、发饰、耳环、项链、腰饰和戒指。
佩饰以腰部的佩褂最有特色,饰品多与古代生息生产有关,还讲究的镶以金银珠宝。头饰的质地有铜、银、金质雕镂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宝。造型美观,多为自然形状,可以说是藏族服饰中的点睛之笔。
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后,分封有功之臣以领地和封号,人们便把领地名冠在自己名字之前,以显示自己是有地位的世家。如:涅·赤桑羊顿、吞弥·桑布扎等等。七世纪以后,佛教在西藏盛行,一切都被染上佛教的色彩,人们的名字也喜欢去请活佛来起。
一个僧人或活佛,如果上升到上层僧职,他的名字便要加上僧职或封号。如:堪布·伦珠涛凯,堪布是僧职,他自己的名字叫“伦珠涛凯”;又如: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他的名字是“却吉坚赞”,“班禅额尔德尼”是封号。活佛的名字前面,一般相应的加上寺院或家庙的名字,如东嘎寺的活佛洛桑赤烈,全称叫“东嘎·洛桑赤烈”;又如热振寺的活佛多吉才仁,全称叫“热振·多吉才仁”。
一般平民的名字没有姓,只有名,名是四个字,如“多吉次旦”、“单增曲扎”等。为了称呼方便,人们只用两个字来简称,如“多吉次旦”简称“多吉”、“单增曲扎”简称“单曲”。用一、三两字或前两字、或后两字作简称的较常见,但没有见用二、四两字作简称的。
平民起名字,都有一定的含义,以寄托自己的思想感情及愿望。一种是用自然界的物体做自己的名字的,如:达娃(月亮)、尼玛(太阳);也有用小孩出生的日子作为名字的。
藏历是藏族先民所创造的属于藏族的历法,它不同于汉族的历法,已经有了1000多年的历史。藏历有三大元素,包括藏族文化固有的物候历,由印度引进的时轮历,与及由汉人引进的时宪历。是藏族文化中最富有价值的一种民间文化。现有史可证的藏族历书,最早出现在13世纪(元朝),到19世纪,藏族历书的编定已经趋于完善。
藏历是阴阳合历,将一年分为四季,以冬、春、夏、秋为序,全年354日。12个月以寅月为岁首(岁首与今《夏历》同),以月球圆缺周期为一个月。大小月相间,大月30日,小月29日。一个闰月,用来调整月份和文殊金轮季节的季节的关系。置闰时间,又与农历有所不同。
由于受到汉历的影响,从9世纪以来,藏历也一直采用干支纪年法,不同之处是以五行代替十干: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以十二生肖代替十二地支即子为鼠、丑为牛……依此类推。譬如农历的甲子年,藏历就叫木鼠年。干支60年一循环,藏历叫“饶琼”,与内地“六十花甲子”相近,这反映了汉、藏两族历法的渊源关系。此外,藏历还设24节气,对西藏地区作中长期天气预报,对五大行星运动和日月食也作预报。
藏医是藏民族医药学的简称。藏民族医药科学可谓相当发达。藏医学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早在吐蕃时期已形成体系。在藏王赤松德赞在位期间,藏医药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藏医学鼻祖宇妥·元丹贡布在集古代藏医的基础上,吸收四方医学精华,编著了《四部医典》。
藏医诊断主要为问诊、望诊和触诊等。藏医一般将疾病分为寒症和热症。治疗方法有催吐、攻泄、利水、清热等,除了内服药外,还有针灸、拔罐、放血、灌肠、导尿、冷热敷、药物酥油烫、药物浴等。藏药约有1,000余种,常用的基本有400种,多采用成药。
藏医对人体构造有具体而深入的了解,在各种传统医学体系中可谓独树一帜。按照藏医学说,人体有七种基础物质和三种秽物。这七种物质为食物精微、血液、肌肉、脂肪、骨骼、骨髓和精液。这七种物质都是有形的物质,构成人体的主要物质。而三种秽物则是指粪便、尿液和汗液。
藏医认为,全身共有骨头360块,其中脊椎骨28块,肋骨24条,牙齿32颗。四肢大关节有12个,小关节有210处。韧带16处,头发有21,000根,汗毛孔有1,100万。藏医认为,人体有一系列管线系统。其中的白脉十分重要,《四部医典》对此有一段描述,说“从脑部脉的海洋里,像树根一样向下延伸,司管传导的水脉有十九条。”还有像丝线一般的连接脏腑的脉等,这与现代神经的概念颇相一致;而藏医所说的黑脉,认为它像树枝一样,有的与脏腑相连,有的与皮肤肌肉相连,其分支有大干脉,有小脉700条,更有微细的脉道遍布全身。这里所说的“黑脉”似乎并非仅指血管。
藏戏包括西藏藏戏(阿吉拉姆)、安多藏戏(南木特)、德格藏戏、昌都藏戏等4个剧种,各剧种的唱腔、音乐、表演、服饰等具有不同特色。西藏藏戏及安多藏戏流传较广,影响较大。西藏藏戏历史悠久,其起源可追溯到8世纪赤松德赞时期,在桑寺落成典礼上,艺人们将藏族民间舞与佛经故事结合成为一种哑剧式的跳神仪式。过去藏戏在广场演出,伴奏只用鼓与镲,以人声为演员帮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藏戏被搬上舞台,并对唱腔、乐队等进行了改革,丰富了藏戏音乐的表现力。
唐东杰布将佛教经典中的传记同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内容融在一起,创作出一种具有人物性格和舞蹈、唱腔相结合的表演艺术,使过去那种单一的跳神舞逐渐地戏剧化,表现手段也不断加强,并从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形成了藏剧艺术的雏形。因此,藏族人民把唐东杰布尊为藏戏的开山鼻祖。
在许多藏戏演出场地,看戏的观众首先要在唐东杰布的像前敬献哈达,以示谢恩。在唐东杰布的故乡甚至还保留着每逢大家观看藏戏表演时,都要带一些青油和羊毛,将这些礼物送给戏班子表示用青油、羊毛擦在铁索上,以保存好唐东杰布所建的(已不存在)铁索桥上,使其不锈,永存于世。
早在12、13世纪前后,即出现了论述藏族民族音乐的专著,如萨迦班达智·贡格坚赞的《论西藏音乐》等。寺庙中至今保存并使用藏族的古老图形乐谱——央移谱。藏族传统音乐特色鲜明,品种多样,包括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3大类。民间音乐可分为民歌、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器乐等5类。卫藏、康、安多3大方言区的民间音乐在风格上有明显的差别,乐种亦不尽相同。宗教音乐包括诵经音乐、宗教仪式乐舞羌姆、寺院器乐;宫廷乐舞嘎尔只传于拉萨布达拉宫及日喀则扎什仑布寺。民间音乐在传统音乐中居主要地位。央移谱民歌包括山歌(牧歌)、劳动歌、爱情歌、风俗歌、颂经调等。
藏族民间歌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歌舞曲的唱词内容广泛,如歌颂日月星辰、山河大地,赞美妇女的容貌服饰,思念亲人,祝福相会,祝颂吉祥如意以及宗教信仰等内容。从50年代起,群众又编唱了许多反映新生活的歌词。
果谐:一种古老的歌舞形式,意为圆圈歌舞,流传广泛,萨迦地区称“索”,工布地区称“波”或“波强”,藏北牧区、康地区、安多地区称“卓”或“果卓”(俗称锅庄)。
堆谐:为西藏西部地方的歌舞。堆是高地的意思,指雅鲁藏布江流域由日喀则以西至阿里整个地区。堆谐在拉萨地区极为盛行。
弦子:藏语称“页”、“伊”或“康谐”,流行于康、卫藏地区。由于歌舞时男子用牛角胡或二胡在队前领舞伴奏,故称弦子。弦子发源于四川巴塘,巴塘弦子以曲调优美,曲目丰富,舞姿舒展而著称。
囊玛:主要流行在拉萨地区。囊玛的音乐基本上由中速的引子、慢板的歌曲及快板的舞曲3部分组成。歌曲部分的音乐典雅优美,演唱时伴以简单舞蹈动作;舞曲部分热情活泼,舞蹈轻快舒展,表演者只舞不唱。引子的曲调基本固定;舞蹈部分各曲大同小异,多数为商调式,个别乐曲结束于羽、宫调式;歌曲部分的曲调各不相同,有些歌曲中有近关系转调;伴奏形式与堆谐相同。
谐钦:流传于西藏拉萨、山南、日喀则、阿里等地区的古老仪式歌舞形式,多在隆重节日或仪式时演唱。谐钦一般由带有标题的歌舞曲多首组成,首尾乐曲分别称为“谐果”(引子)及“扎西”(吉祥),每首歌舞曲由慢板及快板,或由慢板、中板、快板组成,音乐古朴热情。歌词内容有人类起源、历史传说、赞颂祝福等。
热巴谐:流行于康巴地区的流浪艺人表演的歌舞。包括鼓铃舞、杂耍、歌舞剧、木棒舞、鹿舞、刀舞、热巴弦子等多种表演形式。热巴弦子音乐与民间流行的弦子相同,鼓铃舞音乐包括散板的男声领唱及慢板齐唱,音乐热情优美,富于魅力。此外,还有流行于西藏地区的卓谐(鼓舞),流行于云南中甸地区的雄冲、卓见,流行于甘南地区的多底舞、嘎巴舞等。
藏族民族乐器种类繁多,弹拨乐器有札木聂、扬琴;弓弦乐器有牛角胡、贴琴、根卡、胡琴、热玛琴等;吹管乐器有竖笛、骨笛、大号、号、唢呐、铜笛、海螺、口弦、竹笛、泥笛等;打击乐器有大鼓、热巴鼓、达玛鼓、巴郎鼓、锣、镲、串铃等。其中的札木聂、牛角胡、大号、竖笛最富有特色。札木聂即六弦琴,据传已有600~700年历史,是民间歌舞堆谐、囊玛和札木聂弹唱的主要伴奏乐器。牛角胡,藏语称“比汪”或“比庸”,与二胡形制相似,但琴筒用牛角制成,主要为弦子及折嘎伴奏。由于琴弓较短,演奏时凡旋律中的长音,均奏成八分音符的同音反复,并在弱拍上加用大二度或小三度的倚音或复倚音,形成弦子音乐的主要特色。竖笛、骨笛流传于牧区。竖笛用木制,骨笛用鹰腿骨或羊腿骨制成,音区高,音量小,声音尖细,常用以吹奏牧歌曲调。大号,藏语称“同钦”,铜制,管身无孔,长约3米,下端有大叭口,能吹出基音及五度泛音,音量宏大,多用于寺院仪式活动及藏戏音乐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1959年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以后,藏族音乐文化有了很大发展各地区已先后成立群众艺术馆及专业文艺演出单位,如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西藏藏剧团、青海省民族歌舞团及各省(区)所属州(专区)、县一级的文工团、队等,在创作、演出、收集整理民族、民间音乐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著名藏戏艺人有扎西顿珠、阿玛次仁等;《格萨尔王传》说唱艺人有仲克扎巴玉梅等;民间歌手有阿麦惹(已故)、穷布珍(已故)、安妮等。歌唱家才旦卓玛,作曲家白登朗吉、格桑达吉,指挥家俄珠多吉等,是建国后培养出来的专业音乐工作者。汉族作曲家罗念一等长期扎根高原,为发展民族音乐事业作出可贵贡献。
藏传佛教寺院建筑艺术,在西藏古代建筑艺术中,最富有民族和时代特色,多依山而建、规模宏大,气势浑厚,工艺精致,金碧辉煌,蔚为壮观。从佛教寺院形成之初,到藏传佛教寺院建筑艺术主体风格的形成,其间大体经历了寺庙、寺院、宫殿与寺院建筑融合的三个发展阶段。
藏族最具代表性的民居是碉房。碉房多为石木结构,房子外墙厚实,风格古朴粗犷;外墙向上收缩,依山而建者,内坡仍为垂直。碉房一般分两层,以柱计算房间数。底层为牧畜圈和贮藏室,层高较低;二层为居住层,大间作堂屋、卧室、厨房、小间为储藏室或楼梯间。若有第三层,则多作经堂和晒台之用。因外观很像碉堡,故称为碉房。
藏族非常讲究礼仪,日常生活中见到长者、平辈都有不同的鞠躬致礼方式。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要脱帽,弯腰45度,帽子拿在手上,接近于地面。见到平辈,头稍稍低下即可,帽子可以拿在胸前,这时的鞠躬只表示一种礼貌。在有些地区,合掌与鞠躬同时并用。合掌要过头,表示尊敬。这种致礼方式多用于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
献哈达是藏族待客规格最高的一种礼仪,表示对客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敬意。哈达是藏语,即纱巾或绸巾。以白色为主,亦有浅蓝色或淡黄色的,一般长约1.5米至2米,宽约20厘米。最好的是蓝、黄、白、绿、红五彩哈达。五彩哈达用于最高最隆重的仪式如佛事等。
藏族人朝觐佛像、佛塔、活佛及拜谒长者,都要磕头。磕长头,一般是在有宗教活动的寺庙中进行。两手合掌高举过头,自顶、自额、至胸拱揖三次,然后匍伏在地,伸直双手划地为号,如此反复进行。磕短头,也在寺庙中进行。合掌连拱三次,然后拱腰到佛像脚下,用头轻轻一顶,表示诚心忏悔。拜谒长者,要磕短头,表示尊敬祝福。
藏语中“旁”是“污浊”,而“色”意即“清除”,旁色是指清除晦气的一种活动。在小孩出生的第三天或第四天,亲朋好友便要带上青稞酒、酥油茶和给小孩的衣服、帽子等,登门祝贺。客人一到,首先向母亲和婴儿献哈达,然后给母亲敬酒,倒茶,最后端详婴孩,夸奖孩子的福运和五官,再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点糌耙,放在婴儿的额头,祝福孩子吉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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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有着自己独特的食品结构和饮食习惯,其中酥油、茶叶、糌粑、牛羊肉被称为西藏饮食的“四宝”,此外,还有青稞酒和各式奶制品。
藏餐
藏餐是中国餐饮系列中的流派之一,历史悠久,品种丰富。藏餐分为主食、菜肴、汤三大类。藏餐的口味讲究清淡、平和,很多菜,除了盐巴和葱蒜,一般不放辛辣的调料。
糌粑是藏族的一种重要食品,制作很简单,将青稞炒熟后磨成面便成了糌粑。食用方式多样,最常见的是用手在小碗中把茶汁、酥油与糌粑、奶渣拌匀并捏成小团而食。
风干肉是西藏非常有特色的一种食品。初冬时节,将牛羊肉割成小条,挂在阴凉通风处,任其冷冻并逐渐自然风干,到来年二三月份食用时,不仅肉质松脆,口味也独特。
藏式宴席上食品的烹制及摆席方式很多。最古老的方法是根据客人社会地位的高低来决定用膳形式,还有素宴、荤宴之别。
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较多。一般只吃牛羊肉,不吃马、驴、骡,尤忌吃狗肉。鱼、虾、蛇、鳝等水产海鲜类食品,除部分城镇居民外,农牧区群众一般不习惯食用。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改善,藏餐在菜肴烹制技术和用膳形式上也在不断地改进和丰富。
酒文化
西藏的青稞酒是用青稞直接酿成的,度数较低,藏族群众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喝,是喜庆过节所必备的。
藏族饮酒的礼仪和习俗极为丰富,每酿新酒,必先以“酒新”敬神,然后依循“长幼有序”的古训首先向家中的长辈敬酒,其后家人才能畅饮。在节日婚庆或众多人聚会场合,饮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长者敬献,然后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敬酒。敬酒者一般应用双手捧酒杯举过头顶,敬献给受酒者,特别对长者更是如此。而受酒者先双手接过酒杯,然后用左手托住,再用右手的无名指轻轻地蘸上杯中的酒,向空中弹一下,如此反复三次,表示对天、地、神的敬奉和对佛法僧三宝的祈祝,有时口中还要轻声念出吉祥的祝词,然后再饮。
聚会饮酒时,歌是必不可少的。藏族酒歌曲调悠扬,优美动听,内容多为祝福、赞美之辞。一般酒宴上,男女主人都会唱着酒歌敬酒,盛大宴会上,有专门的敬酒女郎,她们穿着华丽的服饰,唱着迷人的酒歌,轮番劝饮,直到客人醉倒为止。
茶文化
酥油茶是西藏的藏族人不可缺少的饮料,做酥油茶离不开酥油、盐和茶,酥油是从牛羊奶里提炼的奶油,以夏季牦牛奶里提炼的金黄色酥油为最好,从羊奶里提炼的则为纯白色。藏民族饮茶时讲究长幼、主客之序。客人饮茶不能太急太快,一般以三碗为最吉利。
西藏人死后有六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只有达赖喇嘛或班禅圆寂后,在布达拉宫里把他的遗体修放在一座塔里,装饰这座塔数藏族区域依然保留有树葬的习俗,将逝去的亲人包裹成胎儿在母体中的形态悬挂于树干上。
美丽的西藏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藏族的葬礼,仍沿袭着传统的习俗。外界人不知“天葬”是怎么回事,觉得很神秘。其实,每个民族有自己特定的风俗,嫁娶婚丧,各自都有独特性。这其实是企图利用行政手段干涉民族风俗习惯的拙劣做法,结果必然是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人的心理起着很大作用,已经形成的观念是无法随着一纸公文得以改变的,更何况这是当地人民的精神寄托。尤其是信仰宗教的人认为,天葬寄托一种灵魂升上“天堂”的愿望。
见面称呼时,忌直呼其名,要加敬称,以示尊敬和亲切。如在拉萨,名字后要加“啦”字;在日喀则地区,男性名字前加“阿吉”或“阿觉”。
到藏族人家做客,主人必先敬客人青稞酒,客人应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天空,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而后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喝三次,第四次添满时需喝干一杯。否则主人会不高兴,认为客人不懂礼貌或瞧不起他。客人进屋坐定,主人必倒酥油茶敬客,客人需待主人双手捧至面前时,才能接过去喝,切不可自行端喝。落座时,要盘腿端坐;接受礼品时,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饮茶时,客人必须等主人把茶捧到面前才能伸手接过饮用,否则认为失礼。吃饭时讲究食不满口,嚼不出声,喝不作响,拣食不越盘。用羊肉待客,以羊脊骨下部带尾巴的一块肉为贵,要敬给最尊敬的客人。
藏族禁食驴肉、马肉和狗肉,有些地方也忌食五爪类和飞禽类肉。出于宗教信仰,一般反对捕杀野生动物。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不得逆转。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其头。
藏族节日繁多,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有节日。藏历元月,是节日最多也最隆重的月份,在这个月里,几乎天天都在过节。藏族节日是藏族文化最主要的表现。藏传佛教在中国西藏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成为藏族人民生活的一部分,西藏的节日由于受其深刻影响,而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有的已演化成纯粹的宗教节日。
雪顿节,是西藏藏族人民的重要节日之一,每年藏庆七月一日举行,为期四、五天。雪顿是藏语译者,意思是“酸奶宴”,于是雪顿节便被解释为喝酸奶的节日。按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规定,每年藏历六月十五至七月三十日为禁期,大小寺庙的喇嘛不许外出,以免踩死小虫,待七月三十日解禁之后方可下山。喇嘛下山时,农牧民拿出酸奶敬献,形成雪顿节。
大佛瞻仰节,是西藏的日喀则僧俗民众每年藏历五月间在扎什伦布寺举行大佛瞻仰节。扎什伦布(藏语音译“吉祥须弥山”)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第四大寺。在西藏日喀则尼色日山下,为历世班禅的驻锡地。
祈祷节是藏族地区最为隆重的既是大型宗教活动,也是民间性的节日活动,藏语叫“莫郎切波”。在州内藏区,有两类这种盛会,一是格鲁派的祈祷节;一是藏族原有的宗教,本波教的祈祷节,这两个祈祷节相同,每年举行两次,一次是在农历六月十五,一次是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正月的祈祷节比夏季的祈祷节要隆重。州内还有本波教的寺庙和信徒,他们至今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宗教的习俗。前来参加盛会的人们,在正月十三或十四要去转一圈尕米寺后的圣山--小西天。正月十五一早,寺里僧侣喇嘛,披上新袈裟,由寺内乐队吹响的大、小铜号,随后全寺和尚齐聚经堂诵经,并由活佛安排这一天各人的责任。近12时,和尚们向前来朝觐的各地香客和观众,表演“跳神”节目(也称访仙舞),跳神的内容既有歌颂历史上藏汉团结的故事,也有根据本波教经典故事而编跳的舞等。